
韩晓良律师法律顾问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合同约定“一分利”不等于月息一分钱
2011-05-09 14:39:27 来源:
燕赵都市报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做生意急需资金,朋友好心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一分利——那就是每月只需支付1分钱的利息,一年下来共计0.12元?这么便宜的事谁都不信,法官也不信。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一分利”民间借贷案件,根据交易习惯判决用了朋友钱的借款人赵达支付朋友相应利息,而不是每月支付一分钱。
2008年7月,赵达(化名)从事肠衣加工生意购买设备急需资金2万元,向朋友李峰(化名)借款,双方最初约定只借三个月,因赵达到期不能偿还,又与李峰签订一份还款协议,约定借款本金2万元,月息一分,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内利随本清。一年期满后,李峰多次催讨借款,赵达以经营亏损、投资没有收回等借口一再拖延,李峰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赵达偿还借款2万元及约定利息。
在法庭审理中,对借款事实双方无异议,但对于“月息一分”的理解,双方发生歧义。借款人赵达主张两人是朋友,所以借钱给他的原告只是象征性收取借款利息,故约定每月只需支付一分钱,一年下来共计一角二分钱。贷款人李峰主张根据民间惯例,月息一分是指每一元借款每月按一分钱计算利息,被告借了两万元钱,全年应支付自己利息2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借款利率,又称利息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同借款人所借本金数额的比率,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按月计算称为月利率,一般用百分数表示。在民间借贷中自古就有“几分利”的习惯称谓,即每一元钱所对应的利息,一元钱一个月利息一分,一年利息就是一角二分,一百元一年利息就是12元。在本案中,双方约定“月息一分”,应认定为该笔2万元借款的利率,按年利率计算为12%,这一约定并未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原告主张的利息应予保护。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赵达偿还原告李峰借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2400元。
法官:合同内容不能违背交易习惯和常理
主审法官纪晨宇表示,“月息一分”如何理解是本案的关键,若按被告的主张,2万元借款每月只需支付一分钱利息的话,则利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明显有悖常理,也违背双方约定利息的初衷,故赵达的辩解不能成立。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每月只需支付一分钱利息,也违背了交易习惯。合同里虽然写的是“月息一分”,但只有准确地理解成年利率12%,才符合常理、符合交易习惯,所以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大家都在看

“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释放啥信号? 魏明明 2016年03月30日15: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