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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纵火案 “冤屈”不该成戕害无辜理由(摘)

2013-06-09 10:26:52 来源:


厦门纵火案 “冤屈”不该成戕害无辜理由(摘)

  根据《南方日报》报道,嫌疑人陈水总的二哥说,弟弟之前曾领过低保,后来外出打工低保被取消,弟弟因此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但是,一个人的恶与冷血,有多大程度上是境遇所迫?也很难令人相信,一旦愿望实现、境遇改善,他们的恶与冷血就能彻底改变。

从报道来看,案发前,陈水总不动声色地准备,在车站挑拣人最多的车。处心积虑要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如此表现,怎么让人同情。

社会应该呵护弱势群体,应该维护公平正义,但这一切绝对不是同情杀人凶手,庇护恶人。而任何一个理由,都不应该成为戕害无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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