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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2009-01-09 18:31:23 来源:韩晓良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纪依法追就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则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为了方便人民群众举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二十四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10-67556131和010-6755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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