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晓良律师法律顾问网
hanxiaolia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工伤补偿待遇可以并
2011-11-30 18:28:24 来源:韩晓良律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工伤补偿待遇可以并存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因工负伤并构成伤残的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了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补偿外,还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两者可以并存。
经济补偿金,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在法定条件下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性决定了对其是否支付问题上,应当严格依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做出判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因此,用人单位如果单方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关系或者依法终止符合法定条件下,除了要支付各项工伤待遇赔偿以外,还要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大家都在看

“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释放啥信号? 魏明明 2016年03月30日15: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